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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朋友圈买保险靠谱吗?
来源:金沙67783检测路线日报 作者: 日期:2019-05-17  报料热线:86598222

  微信作为现在使用频率最高的即时通讯工具,越来越多的人不仅仅使用它进行日常联系沟通,还会利用微信强大的人脉网络在朋友圈上进行各种产品的推介和销售,保险代理人就是其中一个庞大的群体,他们通过朋友圈频繁地向身边亲友发布产品营销信息。

  不过,随着中国银保监会对自媒体平台监管力度的加强,朋友圈里的保险产品信息也被纳入了监管范畴,如果代理人对外发布了不当、不准确的消息,等着他的将是一纸处罚通知。

  朋友圈传播误导性内容,多家险企遭罚

  “某某健康险几十元能保30万元”“返利型重疾险即将停售,错过后悔一辈子”“保险慢慢走向强制型”……近日,不少市民表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正被许多类似的保险产品广告“轰炸”。

  “有时候看得多了,自己也会心动,微信朋友圈推广的保险真有那么好吗?”市民周小姐对此产生了疑问:朋友圈卖保险是否有“套路”?记者经过了解发现,由于多种原因,微信朋友圈、微博平台等自媒体领域已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区,如今已引起监管部门的关注。

  今年以来,包括河北、四川、山西在内的多地银保监局针对“通过微信群、朋友圈传播误导性内容的行为”开出罚单,多家保险分支机构以及保险中介公司遭到警告、罚款。4月24日,河北银保监局官网公布罚单: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保定中心支公司存在员工利用微信等工具编发不当、不准确营销内容等问题,相关机构被勒令整改。1月28日,四川银保监局公布的处罚函显示,某上市险企的保险销售从业人员吕某、鲁某某在微信朋友圈转发了含误导内容的自媒体文章,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被罚3万元。同样,山西银保监局发现,某中型寿险公司山西分公司银保客户经理段某通过两个微信交流群向银行工作人员、朋友、客户等人发布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的信息,该公司及相关负责人被罚7万元。

  如今,越来越多的保险代理人开始在朋友圈、微信群以及微博平台上卖保险产品。由于发布主体多、转发传播快等多种原因,这些自媒体渠道已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区。

  市民应理性选择朋友圈保险产品

  其实早在去年6月,银保监会就印发了《关于加强自媒体保险营销宣传行为管理的通知》,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严格规范所属保险从业人员利用自媒体编发保险营销宣传信息行为,对于涉及保险产品介绍、销售政策和营销宣传推介活动的,应以公司官方自媒体信息为准,严禁保险公司分支机构、保险中介机构分支机构及保险从业人员自行编发。

  在保险销售的多种营销方式中,“焦虑营销”“死亡营销”变得十分常见。例如,在《我不是药神》热映期间,朋友圈中出现大量指向“保险成为刚需”的文章。此外,“死亡营销”近年来也备受关注,在央视著名主持人李咏去世之后,“保险公司赔付3亿”一时间成为朋友圈及热搜中的高频词。

  面对朋友圈此起彼伏的营销套路,一位保险业内人士提醒市民,面对五花八门的自媒体宣传,保险消费者一定要多方核实,如可通过查询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官方微博等渠道披露的产品相关信息,或可致电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询问核实有关情况后再作投保决定。如果已经生成保单,务必仔细阅读产品条款,明确缴费金额、缴费期限、保障期限、保障范围、责任免除、保单现金价值等信息,确认是否与自己之前了解的情况一致。

  此外,对监管机构要求销售过程中进行录音录像的保险产品,保险消费者务必认真对待,确保自身真实、清楚地了解保险产品性质、自身权利以及所需承担的风险,如犹豫期退保规定和提前退保损失等;填写投保资料时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和联系方式,确保保险公司回访到本人。在录音录像或保险公司回访中,对保险产品存在疑问一定要及时提出,切勿相信所谓私下承诺,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事实上,为避免消费者因朋友圈销售误导,银保监会曾发布多份风险提示。其中,今年1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防范利用自媒体平台误导宣传的风险提示》,并曝光三大类误导风险:一是饥饿营销类,宣传保险产品即将停售或限时销售,如使用“秒杀”“全国疯抢”“限时限量”等用语;二是夸大收益类,混淆保险产品和其他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如发布“保本保息”“保本高收益”“复利滚存”等;三是曲解条款类,故意曲解政策或产品条款,如宣称“过往病史不用申报”“得了病也能买”“什么都能保”等。

  □ 刘莎 (浏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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